大家好,请教大家一个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
我们有个俄罗斯客户,大家都知道,俄罗斯的清关很麻烦,也很灰,这个客户也是。shipper是我们公司这个没问题,货方是俄罗斯的一家专门清关公司,不是我们的客户。
fob,是客人自己的。而且从我来公司之后就发现这个客户一直是给我们出货代提单。
因为一直合作很好,没什么问题,我也没多想。
但是刚刚走的货出了点意外。
客人在目的港把货给放了,我们还没有电放。
我问客人的,客人说海运提单是联运式,即包括了到俄罗斯港口,以及从港口到内陆城市的陆运。
他们会在目的港控制货物,没有我们的通知他们不会放货的。
但是我昨天查箱子状态,发已经在内陆城市被放了。
请问这是否意味着货已经被提走了?我们已经对货失去控制了?
我问客人,他们说货放在了内陆城市指定的仓库。
我觉得不一定,客人提走了我们也不知道。
请问这种状态下我们该怎么?如果走法律途径我们是否会有胜算的把握?谢谢
根据您的描述,出现货物已经被放在内陆城市指定仓库的情况,可能说明货物已经被客户取走了。这也意味着货物已经移出了FOB港口,您公司的风险责任已经结束。
在FOB条件下,货物的运输风险在FOB港口交接时转移,此时您公司的责任就结束了。因此,在货物到港后及时放行,通过电放等方式提供通知,可以帮助您公司降低风险。
如果您一定要寻求法律途径,就需要考虑您和客户之间的合同约定以及FOB条件下谁拥有运输责任的问题,再参考当地法律法规等因素进行判断。建议和您公司的法务部门或者当地知名律师联系,获取进一步意见和建议。
从法律上讲,承运人是要对双方负责的,他私自放货肯定他不对,摆到桌面上他肯定不敢偏袒任何一方,但是问题是,货代私下里肯定都是向着给钱方的,呵呵
好好说了,客人也没说不付,就是说财务有点困难。合作很久的老客户了,又是大公司,问题是凡事得预防万一啊,更何况是俄罗斯的公司如果是欧美客户就不担心这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