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上海退税是在出口商品后,按照一定比例退还企业之前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款的政策。对于您的问题,出口上海退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退税金额=出口交货值×退税率
其中,出口交货值就是您所说的销售额,退税率是指政府规定的退税比例,根据您的描述,退税率为13%。所以,退税金额=100美元×13%=13美元。
但是,具体退税金额还涉及到一些细节问题,比如退税率是否有调整、企业是否符合退税条件等。根据您的描述,您所在的行业的退税率由11%变为13%,因此退税金额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至于怎么出来1.38美元的退税金额,很可能是由于您的销售额不是严格的100美元,可能是99.99美元或100.01美元,导致实际退税的金额与理论计算略有差异。
总之,如果您需要具体了解退税金额的计算和申请流程,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以确保操作正确。
计算上海退税是根据增值税()面额来计算的,对外贸公司而言就是跟采购有关了(就是工厂给你的增值税金额/1.17X上海退税率)
退的就是17%增值税里的一部分。你真实的采购成本是金额X(1.17-退税率)
又研究出问题来了,搞不懂,上海退税入=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出口上海退税率?怎么是采购成本,而不是销成本?现在真的是糊涂了,希望得到解答!
例二中:A公式应缴纳的增值税:20000÷(1+17%)×17%-1500=1406万元?为什么是这样子的呢?为什么跟前面的不一样,为什么要『÷(1+17%)』这个呢???
目前有两种不同的计算方法:
一种是:当期应上海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牌价×上海退税税率
另外一种是:退税入=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两这方法适用范围不同,一是“免、抵、退税法”;二是“先征后退”
“免、抵、退”税适用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增值税, 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退税率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率相同。其特点是,出口货物的应退税款不是全额退税,而是先免征出口环节税款,再抵减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对内销货物应纳税额不足抵减应退税额部分,根据企业出口销额占当期(1个季度)全部货物销额的比例确定是否给予退税。
“先征后退”税法,适用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其特点是,对出口货物出口环节照常征增值税、消费税,手续齐全给予退税。征税由主管征税的国税机关负责,退税由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负责。
目前,我国企业出口商品主要有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和通过外贸出口两种方式,相应地,出口退税形成了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与外贸出口两种不同的退税方式。因为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与外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