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高铁上遇到一个科威特的老外,他是自己公司的deputy manager公司是建筑机械的,他主要负责中国区的采购。
他们公司已经在中国有4个稳定的商了,但是为了降低成本,他们有意寻找更有价格优势的商,和他分离的时候,我要了一张他的名片,我想有没有可能帮他另找一家商,然后用我自己公司的名称抬头(虚拟的)和他公司生意,用公司出货退税,然后和这个老外分利润.
is it possible?
很抱歉,这种做法并不合法且有很大的风险。以虚假的公司名称来抬头和他的公司生意并不符合法律和商业道德。此外,退税的政策是严格受到相关规定和审核的,如果被发现存在虚假的操作,可能会受到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建议您在合法的范围内寻找合作伙伴,建立诚信的长期合作关系。
说难听一点是典型的想当然跟一个老外聊了几句,就可以公司还对半分,你的优势在那里?有钱人家自己不会赚,据我说知,中东佬比义乌佬还要扣,要精,看不得你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