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外贸企业出口确认入的时间是以报关单的出口日期为准吗?如果是,公司有几笔出口视同内销的业务,出口快跨年了还未到工厂的增值税,是不是要多交企业所得税?(出口的是不退税,视同内销的货物)
外贸企业出口确认入的时间一般是以报关单的出口日期为准。如果您的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则出口货物的销售收入应该按照内销的方式计算,计入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对于增值税的问题,如果公司有跨年度的出口业务对应的增值税认证尚未到账,那么这部分增值税算作本年度“应交增值税”,同时,对于未实际确认入账的增值税以及已实际认证但暂未到账的增值税,应当一并计入“应交增值税”,以作为企业所得税预缴款的基础。如果您需要具体的纳税建议,建议您请会计师或税务师进行咨询。
今年的出口的到明年四月份都可以申报退税,四月份可以申请延期退税,五月份可以申报免税,江苏是这样,不知道你那边是不是
出口转内销你要交的是增值税,年底的所得税诚如楼上所说可能先预估成本,但如果在汇算前进项仍没有来,你的预估是不能认作成本的,即要补交所得税
当然没有进项票,你的增值税完全没得抵扣,所以也只能多交
所以当务之急还是追进项,进项来了,你也就不存在什么出口转内销的问题了
你没有税票,少的就是进项税额,视同内销了你就先要交17%的增值税
至于所得税,你有销就得有库存,会计肯定会把货预估入账的,那货的成本有的,要说所得税也就是正常的那一部份利润
不是你想的没票,所有的销额都是利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