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巴西的客户,谈的cfr 30%tt 预付款, 70%见提单副本付款但客户坚持用他们的货代公司,还说我们不同意,就是缺乏相互信任什么的,请问该怎么办 ?
根据CFR条款,卖方需要负责把货物运输到目的港口并完成海关手续。在这种情况下,付款方式通常是通过电汇或信用证来实现的。
对于您和巴西客户之间的合作,30%的预付款和70%的见提单副本付款方式是一种常见的做法,但这并不意味着您必须同意客户的货代公司。您可以向客户解释,通常卖方会有自己的货代公司,这是为了确保货物安全,准确地到达目的地。如果客户还是拒绝使用您的货代公司,您可以考虑另一种方式,即由卖方支付海运费用,并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口后,让客户支付剩余的货款。
总之,对于任何外贸交易,双方都需要建立相互信任和沟通,以确保交易能够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