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的问题,我给出以下答复:
1. 您在进口申报时申报了该批样品的价值为 USD 6000,这意味着您需要向台湾方面支付 USD 6000 的进口货款。但是,如果您在采购时已经离岸预先支付了这批样品费用,那么您不需要再次向台湾方面支付货款。由于您的货物后来改为海运,建议您跟台湾方面沟通确认好货款的支付情况,并查看相关合同的具体条款。
2. 如果您把大部分样品免费送给了国外客户,那么这部分样品的价值可以在出口申报时按照实际价值进行核算,此时您需要向银行申请出口退税。至于未出口申报部分的样品,您应该将其作为库存进行管理。
最后,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向银行申请镇江付汇和出口退税,如果需要的话,建议您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的建议和协助,以确保操作顺利。